執行用於對應的配對作業

開始之前

您必須先完成下列步驟,才能執行用於對應節點的配對作業:

  1. 必須為與要求項目相關聯的資料來源定義配對規則。請參閱建立、編輯及刪除配對規則。

    Tip:

    如果您直接將要求項目新增或載入至視點,而不指定資料來源,預設會將該視點的已登錄應用程式作為這些要求項目的資料來源。因此,您必須為該已登錄的資料來源定義配對規則。
  2. 您必須建立包含要求項目的要求,以對應至對應繫結視點中的現有節點。您可以透過互動方式、透過要求載入檔案、從 比較結果,或使用訂閱建立要求。要求必須符合下列準則:

    • 要對映之節點的要求項目必須具有「插入」動作 (也就是說,節點必須位於具有不同節點類型的相同應用程式和維度中)。
    • 要求項目位於對應視點中。
    • 對應視點不允許共用節點。

      Tip:

      依預設,對應視點允許共用節點。如果系統顯示一則訊息,說明您無法建立配對,請檢查視點的階層集 (請參閱檢查階層集),並確認未啟用「共用節點」。

注意事項

您必須具有對應繫結視點的資料管理員權限或更高權限,才能針對該視點中的節點類型,執行用於對應的配對作業。

針對對應要求項目與對應視點中的現有節點執行新的配對作業:

在您建立或載入要對其執行對應的要求項目之後,請執行下列動作以建立並執行配對:

  1. 從包含開啟要求的視點中,按一下視點視窗左側的配對並去除重複 配對圖示 頁籤。
  2. 在「配對窗格」中,按一下新增 建立配對圖示,然後選取配對並對映要求項目。請參閱開始之前一節,瞭解要求必須符合的準則。
  3. 在新配對畫面中,執行下列動作:
    1. 選取用於配對的視點。視點必須是對應繫結視點,且該視點中的階層集不能啟用共用節點。
    2. 選取用於配對的來源節點類型。只會顯示要求中要求項目的節點類型。
    3. 選取配對的資料來源。只會顯示要求中具有所選節點類型之要求項目的資料來源。
    4. 選取用於配對的目標節點類型。僅會顯示在所選來源節點類型和資料來源的配對規則中找到的節點類型。
    5. 按一下執行配對。

    配對作業是使用針對來源節點類型、資料來源和目標節點類型所定義的配對規則開始,並且顯示進度列。當配對作業結束時,會顯示配對結果集。請參閱瞭解對應的配對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