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提醒和呈報

在對已經啟用核准或確認原則的資料物件提交要求時,將會傳送通知電子郵件給受邀者以核准或確認要求。您也可以設定原則,以便在受邀者未對要求採取動作或需要呈報時,傳送提醒和呈報電子郵件。

註:

只有在原則中設定這些設定值之後,才會傳送提醒和呈報電子郵件。

提醒

在提交要求並傳送通知給受邀者之後,如果受邀者未在 24 小時後採取動作,則可以傳送提醒電子郵件。您可以指定呈報要求之前要傳送的提醒次數。請參閱建立和啟用核准原則建立和啟用確認原則

呈報

有兩種情況會呈報要求以求解決:

  • 逾時:當受邀者未回應您設定原則時在核准呈報欄位確認呈報 中指定的提醒電子郵件數目時。

    註:

    如果呈報設為零,要求不會因逾時而被呈報。
  • 死結:當沒有足夠的原則群組或使用者可滿足原則需求時。例如,如果群組中已經移除使用者,因而無足夠的剩餘使用者來滿足該原則的必要個數總計設定值,則要求會發生死結。

在兩個案例中,要求會被呈報至具有受影響原則中的資料物件的資料管理員 權限的使用者,並傳送通知給那些使用者,以便介入和解決逾時或衝突。

註:

由於擁有者 權限包含資料管理員 權限,因此要求也會被呈報給對資料物件具有擁有者 權限的使用者。

具有資料管理員 權限的使用者對要求採取動作之後,正規的要求工作流程會繼續。

例如,假設您有循序核准原則,「會計」中的某個人員要進行核准,接著是 Barry,然後是 Jane。「會計」中的使用者核准原則,但 Barry 不在辦公室因此無法核准要求。在此情況下,當提醒電子郵件傳送給 Barry 之後,要求接著會呈報至對要求中的資料物件具有資料管理員 權限的使用者。具有資料管理員 權限的某個使用者核准原則之後,該原則會移動至 Jane 以進行核准。

註:

如果要求被呈報多次,具有資料管理員 權限的使用者只要核准要求一次即可。

如果要求包含受到多個核准原受影響的項目而且其中一個原則已呈報,其他原則不受影響。例如,如果要求具有包含原則 (已經在 5 個提醒之後呈報) 的科目維度的項目以及具有在 2 個提醒之後呈報的原則的「成本中心」維度的項目,在第二個提醒之後,要求會呈報至僅對「成本中心」維度具有資料管理員 權限的使用者。具有科目維度的資料管理員 權限的使用者會在送出第 5 個提醒之後才會收到呈報通知。

處理核准者和確認者的不在辦公室狀態

核准者和確認者可以將自己標記為不在辦公室,讓自己脫離要求工作流程。(請參閱設定偏好設定)。這種狀態的處理如下:

  • 不在辦公室的核准者和確認者仍會受邀來核准要求。但是,他們不會列入該原則的剩餘核准者或確認者數。
  • 如果剩餘的核准者或確認者不足以滿足原則,則要求會自動呈報到具備資料管理員權限的使用者以破解死結狀況。
  • 不在辦公室的核准者或確認者仍會被邀請核准或確認要求,還可以在他們返回辦公室後做出相關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