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實體或工作設定需求資料

不同的工作可以根據不同的動因計算,以計算需求資料。例如,「銷售代表」可以和收入銷售動因相關;對於收入中的每個 $1,000,000,您需要一個「銷售代表」。生產線人員數目可以衍生自售出單元動因。「客戶支援」資料可以和電話客服數目相關。

您在需求資料 - 依實體需求資料 - 依工作頁籤上指派每個戰略性的工作都適用的需求動因。在一個表單中,實體維度在 POV 上,工作維度在列上;在另一個表單中,工作維度在 POV 上,實體在列上。兩個表單共用相同的資料點以及輸入值的相關指示。唯一的差異是實體和工作維度的軸反轉。

需求資料 - 依實體需求資料 - 依工作頁籤上,您可以:

  • 指派適合於每個戰略性的工作的需求動因。
  • 選擇性地進行輸入,來置換需求動因資料表單上在需求動因層級設定的預設動因計算邏輯。變更計算邏輯,但限於您要置換工作的計算邏輯。
  • 輸入選擇性的需求比例因素,如果啟用需求動因比例因素,而且如果計算邏輯是以上一年度比率為基礎。請參閱調整需求約當全職人數的比例
  • 根據需求 = 動因 / 比率需求 = 動因 * 比率 (或自訂計算邏輯,視其邏輯而定),輸入計算邏輯的需求比率。

若要指派工作的需求動因,請執行下列動作:

  1. 按一下需求 「策略人力規劃需求」圖示

  2. 按一下需求資料 - 依實體需求資料 - 依工作

  3. 選取要使用的實體以及您要指派需求動因的工作。

  4. 假設之下,選取需求動因。

    您的管理員會在設定策略性人力規劃時定義需求動因。

  5. 若要置換需求動因資料表單上設定的預設計算邏輯,請在計算邏輯之下選取工作的動因計算方法:

    • 上一年度比率
    • 需求 = 動因 / 比率
    • 需求 = 動因 * 比率
    • 自訂
  6. 對於計算邏輯為需求 = 動因 / 比率需求 = 動因 * 比率 (或自訂,視其如何定義而定) 的動因,在需求比率之下,輸入比率。例如:

    • 「動因」為「諮詢收入」,即 $15M
    • 名為「夥伴」的「工作」的比率是 $5M
    • 因此,對於「收入」中的每個 $5M,您需要為「夥伴工作」指定 1 約當全職人數
  7. 需求比例之下,輸入比例因素。

    只有啟用需求動因比例因素才會提供「需求比例」,而且只有計算邏輯是上一年度比率 (或自訂計算邏輯,視其如何定義而定) 時才會套用「需求比例」。請參閱調整需求約當全職人數的比例

  8. 預期生產力之下,輸入一個值,在生產力方面可能的效益或虧損加入因素來調整策略性工作的預期需求。

    若要指示 25%,請輸入 .25。只有在已經啟用預期生產力效益因素時,才會提供預期生產力。請參閱在需求約當全職人數中加入生產力變更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