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會計概況

市政公用事業和一般非營利組織通常使用的會計形式與營利公司所使用的不同。市政公用事業通常實施基金會計,而公司則實施公司會計。

法規或其他限制可能會要求市政公用事業將其每個部門的財務當作個別實體進行報帳。如果市政公用事業同時提供水和廢水服務,市政公用事業便可能需要將水服務和廢水服務的應收帳款、收入及負債分開追蹤。對比之下,公司則可自由混合兩種服務的金額。

為了分開追蹤服務,市政公用事業會為每個部門設定資金。資金是一個有自己的自我結平帳戶集合的會計實體。每個資金都有自己的「子總帳」及自己的會計科目表,且在每個資金內,其借項永遠等於其貸項。這可讓公用事業就每個資金的財務狀態獨立提出報告。

除了每個部門的資金之外,也有一般資金,用來處理資金間的移轉及共同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