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Oracle® Solaris 11.2 中管理 ZFS 文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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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4 年 12 月
 
 

ZFS 委托管理概述

通过 ZFS 委托管理,可向特定用户、组或每个人分配精确的权限。支持两种类型的委托权限:

  • 可以显式授予单个权限,如 createdestroymountsnapshot 等。

  • 可以定义称为权限集的权限组。以后可以更新权限集,并且权限集的所有使用者都会自动获得更改。权限集以 @ 符号开头,长度不能超出 64 个字符。在 @ 符号之后,集名称中的其余字符与标准的 ZFS 文件系统名称具有同样的限制。

ZFS 委托管理可提供与 RBAC 安全模型类似的功能。ZFS 委托方式在管理 ZFS 存储池和文件系统方面具有以下优点:

  • 迁移 ZFS 存储池时,权限跟随存储池。

  • 提供动态继承性,以便您可以控制权限通过文件系统传播的方式。

  • 可进行配置,以便只有文件系统的创建者可以销毁该文件系统。

  • 可授予对特定文件系统的权限。新创建的文件系统可以自动获得权限。

  • 提供简单的 NFS 管理。例如,具有显式权限的用户可以在适当的 .zfs/snapshot 目录中通过 NFS 创建快照。

可考虑使用委托管理来分配 ZFS 任务。有关使用 RBAC 来管理常规 Oracle Solaris 管理任务的信息,请参见在 Oracle Solaris 11.2 中确保用户和进程的安全 中的第 1  章 使用权限控制用户和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