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對並合併是將用來新增節點的傳入要求項目與已經存在於節點類型中的節點進行比對,以避免重複的節點,然後將傳入要求項目的變更合併到視點中節點的程序。
資料管理員會利用比對工作台,對來自不同資料來源的要求項目進行比對。比對並合併程序依照下列一般順序進行:
- 帶入要求項目 (手動、透過訂閱或透過載入檔案)。
- 資料管理員針對特定的節點類型及資料來源建立並執行比對。請參閱建立及執行新的比對和瞭解資料來源。
- 比對工作台會顯示現有的節點,以及由每個資料來源所設定的比對規則確定的所有潛在相符項目。請參閱瞭解比對結果,以及建立、編輯及刪除比對規則。
Note:
比對結果的比對分數達到或超出比對規則上的
自動接受臨界值時,會在比對工作台中顯示為「已接受」。比對結果的比對分數低於比對規則上的
自動排除臨界值時,不會顯示在工作台中。
- 資料管理員會複查這些相符項目,並接受或拒絕每個相符項目,然後套用變更。請參閱複查比對結果及套用變更。
- 接受的相符項目會套用至要求,要求項目則與現有節點合併。要求項目的特性值會根據存留規則定義的方式進行更新。請參閱建立、編輯及刪除存留規則。
- 接受的相符項目會保留供未來的比對作業使用。系統會依資料來源及節點類型儲存接受的相符項目,這樣下次出現相同資料來源及節點類型的要求項目時,就會自動執行與現有節點的比對。請參閱瞭解使用先前的比對結果自動比對並合併。
如需比對並合併程序的詳細資訊,請參閱使用比對並去除重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