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啟用策略人力,將會自動啟用需求規劃和供給規劃。請從下列功能中進行選取:
由於需求動因會因產業而異,因此策略性人力規劃未包含任何預先定義的需求動因。相反地,您可以使用需求動因組態任務,依需求的個數進行設定。您可以手動新增或者匯入需求動因。
您也可以啟用下列來作為需求規劃的一部分:
需求動因比例因素—可讓計劃人員調整需求規劃的比例,以說明效率隨著時間的變更。也就是說,您可以用相同數目的人員完成更多的工作。設定「需求比例」可讓計劃人員增加需求動因,不需要增加所需的資源,同時使用相同的比率。例如,隨著工作經驗不斷累積,您期望客服中心工作人員未來能夠處理更多來電。請參閱調整需求約當全職人數的比例。
如果啟用需求動因比例因素但未在表單上輸入比例因素資料,需求計算中會視為使用 100%。
預期生產力效益因素—可讓計劃人員說明對約當全職人數的生產力的影響超過對「需求比例」的影響。例如,您計畫改善程序或購買技術來提升生產力和減少對「需求約當全職人數」產生影響。或許新的自動化系統在過去的一年應該能夠提高 5% 生產力。如果您將「預期生產力」設定為上一年度比率的 5%,來電數加倍僅需要上一年度比率的 95% 便能夠滿足需求。請參閱在需求約當全職人數中加入生產力變更因素。
若要確保供給與需求薪酬計算正確,請將工作的平均薪酬率匯入至 No_Currency 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