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協議管理

您的組織可以使用總體協議功能來管裡許多情況,包括 (但不限於) 下列情況:

  • 與具有許多地點的大型客戶建立「協商合約」。
  • 與在共同地理區域 (例如特定縣/市或公寓大樓) 中的所有客戶建立「協商合約」
  • 對在報價處理期間建立的提案服務協議進行分組和管理
  • 管理特殊合約的續約處理
  • 在指定的有效期間內,將置換費率條款套用至一或多個服務協議
  • 更多...
備註:

個別模組。總體協議功能是「合約管理」模組的一部分。如果此模組不適用於您的公司,則可以將其關閉。請參考關閉功能模組以取得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