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acle® ZFS Storage Appliance 管理指南,发行版 201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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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6 年 2 月
 
 

关于项目与共享资源复制

虽然可以同时在项目级别和共享资源级别配置远程复制,但出于以下原因,建议配置项目级复制。设备允许管理员在项目级别和共享资源级别配置远程复制。

  • 始终在项目级获得复制快照。单个项目中的多个共享资源级复制会产生大量开销并占有池中的空间。

  • 反转共享资源级复制时,将共享资源放置在其自己的项目中。这意味着复制反转最后将该共享资源与项目中的其他共享资源分割开,除非它们都是一起复制的。

与可在 "Shares"(共享资源)屏幕上配置的其他属性一样,每个共享资源均可以继承或覆写其父项目的配置。继承配置意味着共享资源不仅与父项目一样按相同的调度表使用相同的选项复制到相同的目标,而且还将在同一流中使用与继承了项目配置的其他共享资源相同的项目级快照进行复制。对于要求存储在多个共享资源上的数据之间保持一致性的应用程序,这可能很重要。覆盖配置意味着不会使用任何项目级操作来复制此共享资源,虽然可以使用其自己的将包括项目的共享资源级操作来复制它。不能覆盖项目的一部分复制配置,然后继承其余配置。

更确切地说,项目及其共享资源的复制配置定义了一定数目的复制,其中每个组都是通过单个流使用同时创建的快照复制的。所有组都包含项目本身(实质上仅包括其属性)。一个项目级组包括继承了父项目的复制配置的所有共享资源。覆盖项目配置的所有共享资源构成了一个仅包含项目和共享资源本身的新组。

例如,假定您具有

  • 项目 home 和共享资源 billcindi 以及 dave

  • home 的复制配置有一定数目的操作。

  • home/billhome/cindi 继承项目复制配置。

  • home/dave 使用其自身具有一定数目的操作的配置覆盖了项目的复制配置。

此配置定义了以下复制组,其中每个组在每次操作时都作为单个流使用在项目和共享资源上同时创建的快照进行复制:

  • 一个包括 homehome/billhome/cindi 的项目级组。

  • 一个包括 homehome/dave 的共享资源级组。


注 -  考虑到当前限制,请勿在同一项目中混合进行项目级复制和共享资源级复制。这避免在反转复制方向或复制克隆时出现不可预知的结果。有关更多详细信息,请参见About Replication PackagesAbout Cloning a Replication Package or 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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