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acle® ZFS Storage Appliance 管理指南,发行版 201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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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6 年 2 月
 
 

导出已复制的文件系统

可以将已复制的文件系统以只读形式导出到 NAS 客户机。这可用来验证已复制的数据或对已复制的数据执行备份或其他密集型操作(转移源设备的此类工作负荷)。

文件系统的内容始终与最新接收的该文件系统的复制快照相匹配。这可能比最新接收的整个数据包的快照要新,且它可能与在同一个数据包中的其他共享资源的最新快照不匹配。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About Replication Snapshots and Data Consistency

复制更新是在文件系统级别自动应用的。查看复制的文件的客户机会将复制更新视为底层文件系统中的瞬时更改。使用在最新更新中删除了的文件进行工作的客户机将收到错误。使用在最新更新中更改了的文件进行工作的客户机将立即看到更新的内容。

默认情况下,不会导出已复制的文件系统。可以通过使用 BUI 或 CLI 修改项目或共享资源的 "exported"(已导出)属性来将其导出:

图 45  继承的属性

image:继承的属性

此属性像其他共享资源属性一样进行继承。不会为本地项目和共享资源显示此属性,因为它们始终被导出。此外,断开复制连接(这会将数据包转换为本地项目)将导致数据包的共享资源变为已导出状态。

当前无法导出已复制的 LUN。必须首先克隆已复制的 LUN 或者断开复制数据包的连接,然后才能导出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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