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acle® ZFS Storage Appliance 管理指南,发行版 201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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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6 年 2 月
 
 

销毁复制数据包

无法不销毁整个数据包而只销毁数据包内的项目和共享资源。可以从 BUI 中通过销毁对应的项目来销毁整个数据包。可在 shares replication sources 节点上使用 destroy 命令从 CLI 中销毁数据包。

数据包被销毁后,来自相应操作的后续复制更新将失败。要恢复复制,需要在源上重新创建操作,以便在要接收新数据副本的目标上创建新数据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