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體測量元件

實體測量元件與安裝在服務點的計量表相關聯。您可以透過裝置組態,在指定的時間點設置一對多測量元件。和其他測量元件非常類似,有定量或區間測量元件,以及耗用量或相減測量元件。

備註:請參閱關於測量元件,以取得有關定量與區間測量元件,以及耗用量與相減測量元件的其他資訊。

基準產品支援一組核心實體測量元件,如下列小節所述。

區間管道

這些測量元件代表耗用量資料是依照區間大小所定義的頻率,固定且一致的進行記錄。根據定義,區間資料必須落在特定的區間界限上。例如,每小時接收一次資料的計量表不能有 1:30 的測量。資料必須在 1:00 或 2:00,不能介於這兩個時間之間。

預期的區間管道資料是連續的。然而,若發生資料不連續的情況,對遺漏區間的後續區間計算並不會受到影響。這是因為每個區間的計算作業都與所有其他的區間無關。

如果區間中有間隔,可以透過定期估算處理來估算該區間的資料。

區間管道 - 相減

這些測量元件同時擁有區間管道及記錄器的行為特性。和區間管道一樣,系統會依照有規律且一致的頻率來接收資料,且預期是連續資料。和記錄器一樣,它們會使用相減耗用量計算,並提供歸零驗證。

但和區間管道不同的地方在於,在出現遺漏區間的情況時,遺漏區間的後續區間計算會受到影響。這是因為指定區間的計算方式,永遠都是將自己的抄表值減去已知的前一個抄表值。下表說明該案例的範例:

日期/時間

抄表值條件

抄表值

測量條件

用量

2010 年 1 月 1 日上午 12:00

正常

0

正常

0 kWh

2010 年 1 月 1 日上午 01:00

正常

10

正常

10 kWh

2010 年 1 月 1 日上午 02:00

正常

20

正常

10 kWh

2010 年 1 月 1 日上午 03:00

正常

30

正常

10 kWh

遺漏測量

2010 年 1 月 1 日下午 12:00

正常

120

合併的數量

90 kWh

請注意,2010 年 1 月 1 日下午 12:00 區間的耗用量超載,且涵蓋了沒有收到區間的整個期間。同時也請注意,系統將獨特的「合併的數量」條件指派給測量條件,以表示該耗用量涵蓋了不只一個區間。

當特定計量表的耗用量被低估時,也可能會出現類似的情況:

日期/時間

抄表值條件

抄表值

測量條件

用量

2010 年 1 月 1 日上午 12:00

正常

0

正常

0 kWh

2010 年 1 月 1 日上午 01:00

系統估算

10

系統估算

10 kWh

2010 年 1 月 1 日上午 02:00

系統估算

13

系統估算

3 kWh

2010 年 1 月 1 日上午 03:00

系統估算

16

系統估算

3 kWh

2010 年 1 月 1 日上午 04:00

正常

40

已估算

24 kWh

為避免因遺漏區間或已估算區間,使得某個區間發生用量超載的情況,相減區間管道可在處理剛接收到的區間時,起始遺漏區間的計算作業,或是重新計算已估算區間。

備註:請參閱瞭解測量元件類型連結,取得如何設定相減區間測量元件類型以執行先前及後續估算作業的其他資訊。

記錄器

記錄器 (通常稱為定量) 測量元件可用來代表不常從計量表接收到的資料。一般來說,系統會配合客戶的計費期間,每個月只抄表這種類型的測量元件一次。

這些測量元件所代表的實體計量表通常有刻度盤抄表值,其中有可用來記錄耗用量的有限位數。當計量表測量到最大數量時,就會歸零,然後再從零重新計算一次。若要適當地處理這種情況,您可以為此類型的測量元件定義歸零允差,讓系統能夠準確地識別標準歸零的無效抄表值。例如,當計量表有 6 個刻度盤時 (最大值為 999,999):

  • 從 999,990 到 20 的抄表值很可能是有效的,這代表耗用量為 30。
  • 而從 999,990 到 800,000 的抄表值會是無效的,因為這代表耗用量為 810,000。

由於這些測量元件的不常用特性,它們並不適合用來進行定期估算處理。

記錄器 - 自動抄表

自動抄表的記錄器處理與記錄器幾乎完全相同。這兩種類型的測量元件之間的主要差異在於,自動抄表變體的抄表頻率預期為至少每天一次。

這些測量元件適合用來進行定期估算,因為其抄表排程資訊可讓系統偵測並估算遺漏的抄表值。

由於這些計量表的抄表頻率,以及相減耗用量計算的本質,您可以將該計量表設定成會在收到實際的資料時,重新估算任何過去或未來的估算值。實際抄表值可讓系統計算估算期間的總耗用量 (目前抄表值 - 估算值的前一個抄表值),因此可讓這些估算值更精確。

備註:請參閱定期估算,以取得有關定期估算如何針對區間及定量測量元件來填補遺漏抄表值的其他功能性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