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體測量元件
實體測量元件與安裝在服務點的計量表相關聯。您可以透過裝置組態,在指定的時間點設置一對多測量元件。和其他測量元件非常類似,有定量或區間測量元件,以及耗用量或相減測量元件。
基準產品支援一組核心實體測量元件,如下列小節所述。
區間管道
這些測量元件代表耗用量資料是依照區間大小所定義的頻率,固定且一致的進行記錄。根據定義,區間資料必須落在特定的區間界限上。例如,每小時接收一次資料的計量表不能有 1:30 的測量。資料必須在 1:00 或 2:00,不能介於這兩個時間之間。
預期的區間管道資料是連續的。然而,若發生資料不連續的情況,對遺漏區間的後續區間計算並不會受到影響。這是因為每個區間的計算作業都與所有其他的區間無關。
如果區間中有間隔,可以透過定期估算處理來估算該區間的資料。
區間管道 - 相減
這些測量元件同時擁有區間管道及記錄器的行為特性。和區間管道一樣,系統會依照有規律且一致的頻率來接收資料,且預期是連續資料。和記錄器一樣,它們會使用相減耗用量計算,並提供歸零驗證。
但和區間管道不同的地方在於,在出現遺漏區間的情況時,遺漏區間的後續區間計算會受到影響。這是因為指定區間的計算方式,永遠都是將自己的抄表值減去已知的前一個抄表值。下表說明該案例的範例:
日期/時間 |
抄表值條件 |
抄表值 |
測量條件 |
用量 |
2010 年 1 月 1 日上午 12:00 |
正常 |
0 |
正常 |
0 kWh |
2010 年 1 月 1 日上午 01:00 |
正常 |
10 |
正常 |
10 kWh |
2010 年 1 月 1 日上午 02:00 |
正常 |
20 |
正常 |
10 kWh |
2010 年 1 月 1 日上午 03:00 |
正常 |
30 |
正常 |
10 kWh |
遺漏測量 |
||||
2010 年 1 月 1 日下午 12:00 |
正常 |
120 |
合併的數量 |
90 kWh |
請注意,2010 年 1 月 1 日下午 12:00 區間的耗用量超載,且涵蓋了沒有收到區間的整個期間。同時也請注意,系統將獨特的「合併的數量」條件指派給測量條件,以表示該耗用量涵蓋了不只一個區間。
當特定計量表的耗用量被低估時,也可能會出現類似的情況:
日期/時間 |
抄表值條件 |
抄表值 |
測量條件 |
用量 |
2010 年 1 月 1 日上午 12:00 |
正常 |
0 |
正常 |
0 kWh |
2010 年 1 月 1 日上午 01:00 |
系統估算 |
10 |
系統估算 |
10 kWh |
2010 年 1 月 1 日上午 02:00 |
系統估算 |
13 |
系統估算 |
3 kWh |
2010 年 1 月 1 日上午 03:00 |
系統估算 |
16 |
系統估算 |
3 kWh |
2010 年 1 月 1 日上午 04:00 |
正常 |
40 |
已估算 |
24 kWh |
為避免因遺漏區間或已估算區間,使得某個區間發生用量超載的情況,相減區間管道可在處理剛接收到的區間時,起始遺漏區間的計算作業,或是重新計算已估算區間。
記錄器
記錄器 (通常稱為定量) 測量元件可用來代表不常從計量表接收到的資料。一般來說,系統會配合客戶的計費期間,每個月只抄表這種類型的測量元件一次。
這些測量元件所代表的實體計量表通常有刻度盤抄表值,其中有可用來記錄耗用量的有限位數。當計量表測量到最大數量時,就會歸零,然後再從零重新計算一次。若要適當地處理這種情況,您可以為此類型的測量元件定義歸零允差,讓系統能夠準確地識別標準歸零的無效抄表值。例如,當計量表有 6 個刻度盤時 (最大值為 999,999):
- 從 999,990 到 20 的抄表值很可能是有效的,這代表耗用量為 30。
- 而從 999,990 到 800,000 的抄表值會是無效的,因為這代表耗用量為 810,000。
由於這些測量元件的不常用特性,它們並不適合用來進行定期估算處理。
記錄器 - 自動抄表
自動抄表的記錄器處理與記錄器幾乎完全相同。這兩種類型的測量元件之間的主要差異在於,自動抄表變體的抄表頻率預期為至少每天一次。
這些測量元件適合用來進行定期估算,因為其抄表排程資訊可讓系統偵測並估算遺漏的抄表值。
由於這些計量表的抄表頻率,以及相減耗用量計算的本質,您可以將該計量表設定成會在收到實際的資料時,重新估算任何過去或未來的估算值。實際抄表值可讓系統計算估算期間的總耗用量 (目前抄表值 - 估算值的前一個抄表值),因此可讓這些估算值更精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