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使用者適用性

某些個案可能會需要一位「負責使用者」,也就是一位要對個案負起整體責任的使用者。當您設定個案類型時,要定義該類型個案的負責使用者是必要的、選用的,還是不允許的。

下列數點描述,當個案最初建立時不需要負責使用者,但在其生命週期稍後的階段變成需要負責使用者時,該如何設定系統:

  • 在個案類型中,指明負責使用者是選用的
  • 在該個案類型的其中一個狀態上外掛結束驗證輸入驗證演算法,以便在個案生命週期中的某個時間點要求一位負責使用者。
備註:

向負責使用者提出待辦事項。如果您利用基準套件演算法,讓系統在個案進入指定狀態時建立待辦事項,您即可指明系統必須向該個案的負責使用者提出此待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