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系統以進行淨能源計量

本節彙總設定系統以進行淨能源計量所需的各種任務。

調整類型

以下是校準時使用的調整類型:
  • 目前餘額校準。這是用於將與校準期間相關聯之子服務協議上的償付金額和目前金額同步的調整類型。此調整類型應參考償付金額 = 0 / 目前金額 = 調整金額 (無總帳) 的財務交易演算法。
  • 轉移至主要。這是在校準後子服務協議上有正償付餘額存在時,用來將客戶餘額從子服務協議轉移至主服務協議的調整類型。
  • 沖減。 這是在校準後有負償付餘額存在時,用來將子服務協議的償付餘額歸零的調整類型。

調整類型設定檔

建立參考淨能源計量計費中所使用調整類型的調整類型設定檔。

校準任務類型

若要啟用淨能源計量的計費功能,您的實作必須設定校準任務類型。此服務任務類型會擷取校準監視器的演算法所使用的各種組態選項。
  • 校準期間的最小天數會定義校準期間內帳單分段所涵蓋的最小天數,此天數後才可進行校準處理
  • 此任務類型會擷取校準時使用的調整類型
  • 回轉調整取消原因用於因校準後進行取消/重計費活動而取消的校準調整

演算法

新增下列演算法:
  • 子服務協議與服務協議關係一開始是由主服務協議類型上的服務協議建立演算法所建立。基準套件為此目的提供了 C1-SAT-SARL 演算法類型。應該為演算法設定要使用的服務協議關係類型。
  • 校準監視器的建立是由子服務協議類型上的服務協議建立演算法所處理。基準為此目的提供了 C1-SAT-TUM 演算法類型。校準監視器服務任務類型會定義為演算法參數。
  • 每當取消淨能源計量子服務協議時,都應一併取消其相關校準監視器。基準提供了 C1-CNC-TUM 演算法,可在子服務協議類型上外掛成服務協議取消演算法來達到此目的。
  • 計費處理會將校準監視器轉變為非「現用」或「回轉校準」狀態。為此,必須在主服務協議類型上設定帳單完成演算法。此演算法負責轉變任何與主服務協議相關並處於「現用」或「回轉校準」狀態的校準監視器。基準為此目的提供了 C1-TRN-TUM 演算法。
  • 進行取消/重計費時,必須回轉與校準相關的財務交易。為了達到此目的,必須在子服務協議類型上外掛財務交易凍結演算法。基準為此目的提供了 C1-RV-TRUP 演算法。

如需有關設定服務協議關係的詳細資訊,請參考定義服務協議關係選項。如需有關服務協議類型演算法的詳細資訊,請參考服務協議類型 - 演算法

您的實作也必須決定子服務協議的帳單分段財務交易是否應影響總帳。這是由為子服務協議類型定義之帳單分段類型上的財務演算法所控制。基準為此目的提供了 C1-C0-GL 和 C1-C0-NOGL 演算法。如需有關設定帳單分段類型的詳細資訊,請參考設計和定義帳單分段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