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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acle® ZFS Storage Appliance 管理指南,发行版 OS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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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8 年 11 月
 
 

克隆复制数据包或共享资源

已复制的数据包的克隆是一个本地的可变项目,可以像系统上的任何其他项目一样进行管理。创建克隆项目时,最近收到的复制共享资快照将用于在克隆项目内创建共享资源。这些克隆以与共享资源快照的克隆相同的方式与其源快照一起共享存储(请参见“克隆快照”BUICLI)。此机制可用于在复制源中出现灾难性问题时进行故障转移,或者只是提供可以修改的数据本地版本。

只要存在克隆,就无法销毁其源快照。当销毁快照(可能是由于销毁快照所属的共享资源、项目或复制数据包而导致的结果)时,系统会向管理员发出警告以指明该操作将销毁任何依赖它的克隆。请注意,作为后续复制更新的一部分,还可以随时在源上销毁快照,以及在目标上销毁此类快照。如果此类快照具有克隆,将无法销毁该快照,直到销毁了最后一个克隆。

复制克隆

复制克隆时,了解克隆副本及其源快照之间的关系非常重要。默认情况下,克隆副本将保留与其源快照之间的关系,强制要求目标上也存在源快照副本。克隆源快照副本必须驻留在与克隆相同的池中,但不必位于相同的项目中。

要保留复制的克隆与其源快照之间的关系,源快照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在初始复制克隆之前便已复制到目标,或者

  • 作为相同更新的一部分复制。

此限制不会由设备软件强制实施,但必须遵循才能确保成功复制更新。

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确保成功复制克隆,使它保留与其源快照的关系:

  • 如果克隆的源快照在同一个项目中,则使用项目级复制。

  • 如果包含克隆源快照的共享资源不在同一个项目中,或者如果项目级复制中忽略克隆或其源共享资源,请先复制源共享资源,然后使用项目级复制或共享资源级复制来复制克隆。

  • 在目标系统上,除非要销毁克隆本身,否则请勿销毁克隆的源快照。

要确保源快照发送到目标,请始终为源快照的复制操作设置属性 "Include snapshots"(包含快照)。

正如克隆及其源快照可节省源设备上的空间一样,复制克隆及其复制的源快照也可节省复制目标上的空间。如果复制目标上的空间节省不太重要,则管理员可设置属性 Include clone origin as data(将克隆源作为数据包含在内)。如果设置此属性,且克隆源快照在与该相同的更新过程中复制,则源设备会将克隆源的数据内容副本插入副本克隆中。因此,无需先复制克隆源的共享资源,但克隆源数据的副本将占用目标上的其他存储空间。

如果同时设置了 Include snapshots(包含快照)和 Include clone origin as data(将克隆源作为数据包含在内),则副本克隆仅包含源上的克隆中存在的快照。源设备会将克隆源数据内容(而不是克隆源快照)插入副本克隆中。这样可以确保副本克隆中的快照与源上的克隆中的快照相匹配。

当它们均在同一更新中复制时,Include clone origin as data(将克隆源作为数据包含在内)属性不会影响克隆及其源快照的复制。通过同一复制操作一起复制时,克隆及其源快照之间的关系将会保留,且目标上将会保留空间共享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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