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最近收到的复制快照克隆复制数据包。
在创建克隆的项目时,通过遵循以下准则以避免命名冲突:
克隆的项目必须具有不会与同一个池中任何现有项目冲突的唯一名称。
克隆项目的任何共享资源的挂载点和 SMB 资源名称不得与任何现有挂载点或 SMB 资源名称发生冲突。
对于继承项目属性的共享资源,可以通过覆盖项目级挂载点和/或 SMB 资源名称来解决冲突。
对于不从项目继承属性的共享资源,可以设置一个将附加到挂载点和/或 SMB 资源名称末尾的后缀来解决冲突,或者分别为每个共享资源覆盖挂载点和/或 SMB 资源名称。
使用以下过程克隆复制数据包。
名称必须包含 1 到 64 个字符,但是不能包含空格或以句点开头。允许的字符为: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 _ - . :
此设置将应用于从项目继承挂载点的共享资源。输入唯一挂载点有助于避免发生冲突。
此设置将应用于从项目继承 SMB 共享的共享资源。不从项目继承 SMB 共享的共享资源不受影响。对于不从项目继承 SMB 共享的共享资源,在项目级别禁用 SMB 共享不会禁用 SMB 共享。
此设置将应用于从项目继承 SMB 资源名称的共享资源。输入唯一资源名称有助于避免发生冲突。
当启用了 SMB 时,可以通过 SMB 来共享克隆。SMB 资源名称前缀用于共享新克隆项目继承的共享资源,将由您添加的前缀和对应共享资源的名称构成。
如果不存在挂载点或资源名称冲突,将启动克隆操作。
如果项目名称已被使用,将显示一条警报,必须输入新的项目名称。
此对话框仅在您解决了所有继承共享资源的冲突后才显示。